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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初,香港政府為了將長洲南部的山頂區發展為高尚住宅區,逐於1919年發出一條法令「Ordinance No. 14 of 1919」,規定在長洲南部建屋,必須向政府申請。政府在界線上豎立15塊界石(Boundary Stone 縮寫為B. S.),界石以花崗岩雕琢而成,正方柱體尖頂,高約半米,上面刻有以下文字:B.S.、No(編號1至15)、ORDCE(Ordinance的縮寫)、No. 14、1919。界線由長洲西南面的鯆魚灣至東灣長洲醫院附近,界石編號亦由鯆魚灣的1號界石,沿線順序。
香港大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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