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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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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5-2010 04:11: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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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動作(4) - 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

梁啟智﹕原來我已沒有沉默的權利

2010-05-15

【明報專訊】警匪片中最常見的對白,是警察逮捕疑犯之前的一句:「你有權保持緘默。」這句說話的重量,在於它代表了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強調制度不會偏袒於任何一方,讓我知道我不會被強迫承認一些我沒有說過的事情。可惜,近日來政府和權貴不斷鼓吹杯葛明天的立法會補選,讓我驀然發現,原來做香港人比做一個嫌疑犯更為無權,因為我們連沉默的權利也沒有。

對於去不去投票,我本來沒有太大的意見。對於所謂的「5區總辭、變相公投」是否爭取普選的最佳方法,也還未想得很清楚。但是我發現,到了此時此刻,原來這些考慮都已經不再重要。如果你仍有猶豫的話,我希望你明天還是會走到票站,投下你的一票。

政府叫選民杯葛自己辦選舉

我是被迫呼籲大家出來投票的。

投票與否,本來應該是一項公民權利,就好像「你有權保持緘默」一樣。然而權貴為了打擊投票意欲,提出不單止投票給誰,而是走進票站這個行為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政治姿態,所以不該去投票。於是乎,我們看見官員對是否投票不敢宣之於口,政府的選舉宣傳品中「請踴躍投票」這5個字也忽然失蹤。香港這個自稱的世界之都在這點倒開創了一項世界紀錄:政府叫選民杯葛政府自己辦的選舉。

問題來了:引用同一個邏輯,如果權貴認定走進票站本身也是一種政治姿態,則不走進票站也同樣會被他們解讀為一種政治姿態。換句話說,無論你去不去投票,你這個行為(或不作為)都會有政治後果。原來到了明天,只要你是香港人,只要你活着,你都注定會「被代表」的了。

對,投票,是有政治含義,但最少我還可以選擇這個含義是什麼。如果我不喜歡觸發這次補選的5名前立法會議員,我可以投票給他們的對手。如果他們其中有任何一位意外落選,恐怕也很難於選後高呼「公投成功」。換句話說,選擇權仍然在我的手中。

不去投票呢?恐怕我會立即被一班我不一定認同的人在我頭頂貼上一個標籤,假定我必然是因為認同他們對不該投票的看法,所以才不去投票。就算我只是因為今晚捱夜看足球比賽,弄得明早賴牀而沒去投票,都會被他們強行解釋為我是因為不支持盡快落實普選,甚至支持功能組別千秋萬代而不去投票。這種冤屈,我受不下;兩者權衡,只好呼籲大家投票。


沉默變成助紂為虐

可以想像,明天晚上一眾自命權威便會在電視機前大談投票率低顯示了市民如何如何,情况就如03年50萬市民上街反對23條立法,也可以被理解為「還有600多萬市民沒有上街」一樣。各位讀者大概都不一定希望如此被動地「被解讀」,但在這種荒謬的政治邏輯下,很抱歉的告訴各位,我們已經沒有資格沉默。在一個公平的制度之下,沉默本來是權利。在一個權力完全不對稱的制度下,沉默就變成了助紂為虐。

最後,既然權貴認同不投票也可以是一種政治姿態,那麼我們只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到了2017年,如果特首候選人「梁英年」和「唐振英」都不願公開支持於2020年廢除功能組別,我們該號召全港市民杯葛這場選舉。因為按同一個邏輯,每一個沒有去投票的人,都可以被理解為在向整個政制投不信任票。

到時候,你可別怪我;這一招,可是你教我的。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8/1/1/1517352/1.html
 樓主| 發表於 16-5-2010 04:17:11 | 顯示全部樓層
常言道

2010年05月15日

五區公投,政府帶頭不投。特首不想或不敢表明投還是不投,更有問責官員適時放下推廣公民教育的責任,識時務地肯定不會去投票。有人會說,這是立了個壞榜樣,但我們做甚麼不做甚麼,幾曾有視官員為表率楷模?

推廣校園驗毒計劃,濫藥的都明白這是不可一不可再了麼?民政事務局推廣國情教育,那被閹割了的國情,眾人都服了麼,有遵從欽定的範圍了解關心國情了麼?按這不算潛伏的規則看,加上目前政府民望,官員變相抵制這次選舉,可能還有助投票意欲也說不定。

最初五區公投還沒有「違憲」時,民建聯及自由黨皆蠢蠢欲動想分一杯羮參與,即便選不上也有助第二梯隊多曝光。說是公投也好補選也好,忽然「違憲」後,北風吹來冷處理策略,原屬共犯的便變臉反公投


幹得好。這表示他們不是不想參選與投票,而是害怕這次公投,故跟政府立場一致。一致告訴和教育我們,這次投票的確會證明了一些他們不想面對的實情,赤裸裸在空氣中成型。

而往後,不管政改方案是否有了完整的,不缺筆畫的信與行,一旦政府回復常態大力鼓勵我們投票,再次大力呼籲投票乃公民責任時,我們是否可按這次的變臉而懷疑,幹嘛那麼積極?莫非方案已設計到天衣無縫,所謂普選,已有天網篩選,密而不漏,安全係數與防火牆足以安居平五路,能讓你選,任你怎選,也不離北京西環的五指山?

所以,本來對五區公投同不同意也好,對不同爭取的手段有何看法也好,此時不投,更待何時?因為有人不想我們投,怕我們投。將來大方鼓勵來投,反而要小心藥石亂投也不能回春了。

林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amp;art_id=14030719
發表於 17-5-2010 12:58:5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管政改方案是否有了完整的,不缺筆畫的信與行,一旦政府回復常態大力鼓勵我們投票,再次大力呼籲投票乃公民責任時....


這本是對的,可惜今次補選並非一次 "正常" 的補選。今次是 5 名辭職又想重返立法會的動作,目的就是把補選變成 "變相公投"。

可是,香港是沒有公投制度 (我以前曾考過公務員 test, 所以讀晒成本基本法)~~

從法理上看,5 名辭職議員有理可以補選,但從政情上看,他們完全違背了當初選他們入立法會的選民。

起初我有諗到,投其他參選人就 ok 吧。但後來5 名辭職議員及其政黨宣稱,他們對"公投"成功的定義就是投票率!! 這是十分荒謬和 "強姦民意" 的行為。以他們的詮釋,無論票是否投給他們,就算投給白韻琴,市民肯出嚟投票,即是贊同他們的"變相公投" !! 即是他們成功了!!!

因此,我早已決定不會投票,而當有人及傳媒稱 "投票乃公民責任時",對今次補選嚟講,是不公平和不正確的。而且,投白票亦沒有意義 (因為他們是計算投票率的),因此,對於今次補選,唯一可以表達自己意願的方法,就是不投票。。

因此,不投票 (對今次補選) 不等於沉默;比 "正常" 選舉,不投票亦是一個公民的責任及對選票的重視。
發表於 17-5-2010 19:39:3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都是基於EGG所提及的原因而選擇不投票。
 樓主| 發表於 17-5-2010 20:54:1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意見相反。

建制派就以「大部份人沒有投票,証明大部分港人不贊成…」之類的說話…

如果說強姦民意,兩邊都有,不過建制+政府一齊杯葛就有屈機之嫌…
發表於 18-5-2010 01:50: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5# Homan

雖然我覺得香港人未 ready 有普選,但我唔覺得"所謂建制派"及政府 (其實只係行政長官) 話唔投票,就會令香港大部分人,包括泛民,都唔投票。

相反,如果你認同公社兩黨 + 李柱銘所講,17% 咁低投票率係政府打壓造成,咁你真係睇小咗香港人嘅智慧。

不過曾蔭權今日講咗一句嘢好啱,就係社會要同樣重視唔投票嘅人嘅意願

「大部份人沒有投票,証明大部分港人不贊成…」


呢個係事實,講我自己,我有思考過應唔應該投票、or 投白票,or 投其他候選人,但實際情況係:我唔支持公社兩黨、白票又唔投得,唔投又比人話唔盡公民責任,投咗白韻琴又當我已經支持"變相公投",比公社兩黨抽我水,咁你叫我應該點做?

係公社兩黨自己定嘅遊戲規矩逼我 (及 83% 香港人) 唔去投票。

另外,從整個補選事件看到,雖然公社兩黨不斷聲稱被"所謂建制派"及政府打壓,但從另一方面睇,有幾個傳媒 (包括上面引述果兩個) 咪一樣不斷抹黑"所謂建制派"及政府?

(題外話:早前同 "教育界" 朋友講開,大家都發現唔知點解明報響高鐵事件開始突然變咗一份冇夜遊版嘅蘋果?而據可靠消息,香港已經有 d 學校 (不論左中右派) 會響下學年不再訂閱明報,是繼蘋果東方太陽後第四份入唔到學校嘅報紙)

以過去立法會得票率計,你知道哪一個政黨得票最高?當有人話"建制派"、"保皇派"點衰點無恥時,佢地知唔知邊個先係最代表民意的政黨?邊個政黨真正由大部分選民投出一票選入立法會?

我聲明,我不是"所謂建制派"的 fans, 而我上屆立法會嘅投票亦不是投比"所謂建制派",我是投比新界北某獨立人士。而我可以登記成兩個功能組別選民,但冇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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