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老翁稱因痛恨警察,個多月內偷去10本更簿「整蠱」警員,老翁昨被裁定盜竊罪名成立,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法官直指被告「食飽飯無嘢做」。
法官認為,無業被告羅添祥(62歲)於2001至09年間有4次盜竊紀錄,是由於他「食飽飯無嘢做」,在街上流連時犯案,所以感化官也未必能幫助他。法官建議被告的堂弟多抽時間照顧他,讓他參加社區活動,消磨時間。被告在庭上表示,很感激法官幫助他,亦認為法庭十分客觀。
被告於今年5月17日至6月20日期間,先後在美孚新邨4期馬會外偷去10本警察更簿,更將部分更簿放在住所,其餘棄於附近垃圾桶。警員巡經上址,發現被告形迹可疑,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KTCC41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