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an 發表於 13-6-2009 15:53:46

第二屆香港/澳門理光攝影比賽

<P><IMG height=380 src="http://www.dcfever.com/articles/news/2009/06/ricoh_comp_news.jpg" width=6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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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跟香港一樣曾經是殖民地的澳門,過去四百多年間,東西方文化互相交融,產生了不少獨特的建築與文化遺產,為澳門帶來豐富的旅遊資源以及攝影題材。近年澳門急速發展,新廈林立,在這新舊交接、轉變中的澳門,只要你運用鏡頭及快門,記錄低你心目中的「濠江風貌」,即有機會贏取 Ricoh GR Digital II 數碼相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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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主題: 濠江風貌 參賽資格: 使用理光 (Ricoh) 數碼相機拍攝的相片 報名日期: 2009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30 日 參加辦法: 請將400萬像素或以上之JPEG檔案及 4MB 以下之相片連同參加者姓名、電話、電郵以及拍攝資料包括主題、相機、光圈、快門及 ISO 等電郵到 [email protected] 賽果公佈: 比賽結果將於 2009 年 7月中至下旬於 www.laikok.com.hk 網站內公佈。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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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獎品: </P>
<P>大獎: Ricoh GR Digital II 數碼相機乙部及獎座 </P>
<P>二獎: Ricoh CX1 數碼相機乙部及獎座 </P>
<P>三獎: Ricoh R10 數碼相機乙部及獎座 </P>
<P>優異獎:理光GR紀念品乙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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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比賽規則: </P>
<P>凡任何年齡之香港/澳門居民都可參加是項比賽。 </P>
<P>每人參賽作品最多三張。 </P>
<P>所有作品必須環繞參賽的主題拍攝。 </P>
<P>參賽相片規格 400萬像素或以上之JPEG檔案及 4MB 以下。 </P>
<P>參賽者必須使用理光數碼相機。 </P>
<P>主辦單位有權請參賽者提交參賽照片的原有數碼影像檔案(400萬像素或以上),如參賽者未能提交原有檔案,將不會獲頒任何名銜及獎品。 </P>
<P>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並擁有該等物品之全部知識產權以及不得侵犯任何人士的知識產權。 </P>
<P>參賽者將擁有作品版權,並授權主辦單位免費作宣傳、展覽及公開推廣之用。 </P>
<P>所有參賽作品恕不奉還。 </P>
<P>冠軍、亞軍、季軍各一名、優異獎30名,得獎者皆由評審團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P>
<P>參賽者如違反任何比賽規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毋須向參賽者解釋,如有任何爭議,一切以評審團的最後決定為標準。 </P>
<P>凡提供不清晰個人資料者,或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P>
<P>每張參賽相片必須為參賽者原創,以及未於任何比賽參賽,否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P>
<P>主辦單位之員工及家屬不得參加是次比賽。 </P>
<P>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比賽規則而毋須事先予以通知,以及對條文的解釋及決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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