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g_studio 發表於 1-9-2010 01:08:48

事後報告:國際爬蟲節 2010 打人事件

事情經過請睇番舊 post

http://www.photomarket.hk/viewthread.php?tid=2920&extra=page%3D1

簡單回顧,事件係有一位仆街父親,即係涉案人周天祐,響國際爬蟲節 2010 打尖,推開其他參觀者,讓兒子觀看展品。有參觀者叫涉案人唔好打尖,涉案人出手打人,雖然事主冇傷,但涉案人行為被在場所有人見到。

涉案人起初否認打人,但在場有至少三名互不相識之證人願意向警方指證涉案人。涉案人隨即被警方拘捕及被落 charge "普通襲擊"。

早前涉案人上庭,被控"普通襲擊"。涉案人認罪,證人不需出庭。

涉案人被判守行為六個月,及罰款 $5000。

呢個故事教訓吓時下父母,請緊記以身作則,唔好以報稱為仔女就可以打尖,如果案中涉案人唔係認罪,一般可以判三個月。

Homan 發表於 1-9-2010 01:15:07

YEAH... 唔係唔讓老幼孕殘,但係唔好咁奉旨嘛!

Kendall_One 發表於 1-9-2010 02:47:21

相信被告不是一名有錢人,所以法庭今次出作了公正審判

tracy 發表於 15-9-2010 22:37:58

有錢人同基層既人更係吾同審判喇,有錢人打完人可以話一時情緒失控、燥狂症、妄想症同突然on九症都得。
基層可以用以上d病症嗎?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事後報告:國際爬蟲節 2010 打人事件